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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海伦市教育局齐红岩在棚改项目中涉嫌非法占房无人敢管!

来源:百姓 编辑:百姓 时间:2025-09-18
导读: 本人赵金宝,系黑龙江上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工作人员,现基于自身掌握的项目实际运营情况、财务凭证及法律文书等证据,就海伦市北方明珠小区棚改项目中,海伦市教育局招生办工作人员齐红岩涉嫌与他人合谋造假、非法占有开发单位12套房屋(含5套已被哈尔滨市

      本人赵金宝,系黑龙江上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工作人员,现基于自身掌握的项目实际运营情况、财务凭证及法律文书等证据,就海伦市北方明珠小区棚改项目中,海伦市教育局招生办工作人员齐红岩涉嫌与他人合谋造假、非法占有开发单位12套房屋(含5套已被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查封房屋)的严重违规违法问题,依法进行实名举报。恳请相关部门高度重视,立即开展立案调查,严肃追究齐红岩的法律责任,收回非法侵占资产,挽回项目经济损失,维护开发单位合法权益与市场经济秩序。

      一、举报人与被举报人基本信息

    (一)举报人信息

      姓名:赵金宝    工作单位:黑龙江上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二)被举报人信息

      姓名:齐红岩

      工作单位:海伦市教育局招生办

       关联项目:海伦市北方明珠小区棚改项目(涉嫌通过造假非法占有项目房屋)

       二、举报核心事实与证据说明

    (一)项目背景与门窗工程合作基础

      北方明珠小区棚改项目于2011年正式启动实施,作为海伦市重点民生工程,项目开发建设过程中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合规”原则开展各项合作。其中,项目门窗施工工程经合法流程发包给齐红岩的父亲齐铁中(注:此处“齐铁中(齐红岩)”结合上下文及工程承包逻辑,应为齐红岩父亲齐铁中独立承包,齐红岩为关联参与人员),双方签订《门窗施工合同》(复印件详见附件二),明确约定承包方式为“包工包料”,工程总造价核定为3294270.00元。

      根据合同约定及项目付款流程,黑龙江上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开发单位”)已分两类方式完成全部工程款支付:一是通过现金转账方式拨付1389000.00元(转账凭证复印件详见附件一);二是因项目建设期间资金统筹需求,经双方协商一致,以北方明珠小区项目房屋抵顶剩余工程款,抵顶房屋价值合计2608646.20元(抵顶房屋记录单复印件详见附件四)。

      经财务核算,开发单位已支付的现金与房屋抵顶金额合计为1389000.00元 + 2608646.20元 = 3997646.20元,该金额已超出双方约定的工程总造价3294270.00元,即齐铁中承包的门窗工程款项已全额结清且存在超付,开发单位与齐铁中就门窗工程已无任何未了结的债权债务关系。

    (二)齐红岩涉嫌造假非法占有房屋的具体行为

      在门窗工程款已全额结清的前提下,被举报人齐红岩于2015年至2020年期间,利用其父亲曾参与项目门窗工程的关联关系,与自身叔叔齐铁成(注:原文“其铁成”应为“齐铁成”,系亲属关系表述修正)合谋,通过虚构业务场景、伪造交易材料等手段,擅自将开发单位所有的北方明珠小区12套房屋以“销售”名义转移至自身或其指定人员名下,非法占为己有。

     1、造假手段与证据支撑

      齐红岩与齐铁成的造假行为主要通过以下方式实施:一是伪造“房屋调串协议”,虚构房屋权属调整的合理事由,掩盖非法占有目的(手写调串协议复印件详见附件五);二是伪造“买卖合同”与“交款收据”,编造房屋销售的交易流程,使非法占有行为具备表面“合法性”(买卖合同及交款收据复印件详见附件六)。

       但上述造假材料存在明显漏洞:一方面,开发单位从未授权齐红岩或齐铁成处置项目房屋,所有合法房屋销售均需经开发单位财务部门收款、合同管理部门备案、项目负责人签字审批,而齐红岩所涉12套房屋均无上述合法流程记录;另一方面,经开发单位核查财务账目,未收到该12套房屋对应的任何购房款项,齐红岩伪造的“交款收据”无财务记账凭证支撑,属于凭空编造。

       2、 涉及房屋的特殊情况(含法院查封房屋)

       尤为严重的是,齐红岩非法占有的12套房屋中,有5套已被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哈尔滨中院”)依法查封(相关庭审记录复印件详见附件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明知房屋已被司法机关查封仍通过造假手段试图转移占有,已涉嫌妨碍司法秩序,情节更为恶劣。

      哈尔滨中院的庭审记录明确显示,该5套房屋因开发单位与其他主体的诉讼纠纷被依法查封,查封期间禁止任何形式的权属变更或转移。齐红岩在知晓该情况的前提下,仍与齐铁成合谋造假,其非法占有目的明确,主观恶意明显,已超出一般民事违规范畴,涉嫌构成刑事犯罪。

      3、造成的实际损失与危害

      齐红岩的上述行为已给开发单位造成多重损害:一是直接导致12套房屋的所有权被非法侵占,按北方明珠小区同期房屋市场价值计算,开发单位资产损失已达数百万元;二是其中5套查封房屋的造假处置,可能导致开发单位在哈尔滨中院的诉讼案件中承担额外法律责任,面临司法处罚或赔偿风险;三是该行为破坏了棚改项目的正常运营秩序,损害了开发单位的商业信誉,对后续项目合作与资金筹集造成负面影响。

      三、举报请求

     基于上述查明的事实与证据,为维护国家法律尊严、保护企业合法财产权益,本人特向相关部门提出以下具体请求:

      1、立案调查:

恳请相关部门(如纪检监察部门、公安机关、住建部门等)立即对被举报人齐红岩涉嫌造假非法占有北方明珠小区12套房屋(含5套哈尔滨中院查封房屋)的行为立案调查,全面调取项目门窗工程合同、付款凭证、房屋销售档案、哈尔滨中院庭审记录及齐红岩伪造的调串协议、买卖合同、交款收据等证据,传讯齐红岩、齐铁成及相关知情人员,查清造假行为的具体流程、参与人员、房屋当前实际占有情况及非法利益分配情况。

       2、追究责任与挽回损失:

       恳请在调查核实后,依法依规追究齐红岩的法律责任——若其行为构成违纪,由纪检监察部门给予相应纪律处分(如警告、记过、开除等);若其行为涉嫌构成诈骗罪、职务侵占罪、妨碍公务罪等刑事犯罪,立即移交司法机关立案侦查,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同时,责令齐红岩返还非法占有的12套房屋,若房屋已被转卖或处置,需依法追缴相应价款,确保开发单位的资产损失得到全额挽回。

       四、举报人声明

      本人赵金宝郑重承诺:本次举报所提供的全部内容均真实、准确,所附证据材料均为开发单位留存的原始凭证复印件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正式文书,与原件一致,无任何篡改、伪造或编造。若本人存在虚假举报、诬告陷害等行为,包括本次举报内容均源于项目真实业务记录与合法获取的证据材料,无任何虚假陈述或夸大成分。若因举报内容不实导致任何法律责任,愿意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并接受相关部门的依法处理。
























     本网免责声明:本文内容由作者或当事人或单位核实,提醒读者谨慎甄别。本文立场观点不代表本网站立场观点,仅作为呼吁、支持公平正义予以持续关注。


 

责任编辑:百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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