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卓章:解读呼和浩特市有关部门为何为王道星站台
来源:百姓 编辑:百姓 时间:2025-08-26
导读:
一、基本案情 2011年初,孙卓章的书画作品,经由内蒙古美术馆明码标价向全社会作了公布。 2012年7月,名叫王道星的建筑商老板找到孙卓章面谈,要买画。以优惠价定了六尺整张(每张18 平尺)三幅《梅报五福》画作,计30万元。
内蒙古(2018)内01民终984号、内01民再90号、(2022)内民再32号、(2025)内0102执恢270号案法官涉嫌践踏法律、滥用审判执行权
一、基本案情2011年初,孙卓章的书画作品,经由内蒙古美术馆明码标价向全社会作了公布。
2012年7月,名叫王道星的建筑商老板找到孙卓章面谈,要买画。以优惠价定了六尺整张(每张18平尺)三幅《梅报五福》画作,计30万元。按照书画界“先润后墨”的行规,王道星在2012年8月2日用手机给孙卓章打款30万元,约一周后王道星来孙卓章家高兴地取走了三幅作品。可在2014年3月,王道星却以“手机打款凭证”向赛罕区公安局报案,谎称孙卓章以包揽工程为名诈骗其30万元。经赛罕公安机关侦查,被其编造的“当事人”坚决否认此事,遂未立案。
2016年3月28日,王道星又凭此“手机打款凭证”以“民间借贷”为由把孙卓章诉至呼市新城区法院。2016年6月7日,呼市新城区法院以(2016)内0102民初字第1935号“民间借贷”受理此案。孙卓章收到了起诉状副本和法院的传票,开庭之前,王道星承认拿了孙卓章的画,要求撤诉。即此,法院告知孙卓章等裁决书就行了。
随后,王道星自知此一判决书将彻底堵死自己滥诉之路,又串通新城区法院相关人员,毁掉了本案的所有裁决文书和相关卷宗。并将此(2016)内0102民初字第“1935”民间借贷案文号,涂改成了两个月后开庭的“居间合同”案文号。抹去了这一裁决后,王道星得以重启滥诉。
“先润后墨”是中国书画界践行了三百多年的公序良俗行规传统。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典》第十条明文规定,中纪委、国监委认可的。这样的字画交易,呼市如此,内蒙古如此,在全国也是如此,孙卓章没有任何逾矩。建筑商王道星在新城区法院里黑恶团伙的枉法偏袒下开了一个先打款拿走书画后,再随意编造谎言讹钱的恶例。
二、办案法官践踏法律、滥用审判、执行权的行为令人发指
1、新城区法院对王道星提起民间借贷诉讼,以(2016)内0102民初字第1935号立案受理后,王道星撤诉后,未向孙卓章送达法律文书。公然违反《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七条的规定。上述有以下证据证实:1、王道星于2016年3月28日签名按手印的第一份起诉状。2、呼市新城区法院2016年6月6日据此开具的(2016)内0102民初1935号民间借贷案传票。3、新城区法院(2017)内0102民初4402号赵婧担任审判长的民事判决书上记载:“于是,原告(王道星)分别以民间借贷、居间合同为由,向法院提出诉讼”。
2、(2018)内01民终984号案审判法官达林太、(2019)内01民再90号案审判法官赵瑞辰、(2022)内民再32号案审判法官武丽英,明知王道星后诉的“不当得利”案与其之前提起的“民间借贷”“居间合同”之诉是基于同一事实,实为不同案由的重复起诉。却冠以“诉讼标的不同”,否定生效的“居间合同”的正确判决。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四十七条的规定于不顾,特别是(2022)内民再32号案审判法官武丽英更是对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的抗诉“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2019)内01民再90号民事判决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熟视无睹。对孙卓章开庭审理提供的全国各高级法院、中级法院给付型不当得利的裁判文书达10余份,不闻不问,不予回应。现最高人民法院以2024-01-2-144-001 《某某建材公司诉某某旅游公司不当得利纠纷案》入库案例明确指出“原告基于相同事实以不同诉由再次起诉,请求否定前诉裁判结果的,构成重复起诉”,显然,(2022)内民再32号、(2018)内01民终984号办案法官公然违法判案。
3、依据被撤销的法律文书非法执行。
2025年3月16日,新城区法院康博韬、秦庆在黎东林的授意下,与王道星串通,出具(2025)内0102执恢270号《公告》和《拍卖通知书》,网络拍卖申请人唯一居住的位于呼和浩特市新城区艺术厅北街23号院文化厅宿舍3号楼5单元2号房屋(150㎡),并将《公告》和《拍卖通知书》张贴于孙卓章家门上,《公告》内容中载明是“依据生效的(2019)内01民再90号民事判决书”,可是,该判决经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2022)内民再32号民事判决已依法被撤销。明显是非法执行,滥用执行权。
4、超标的违法执行、非法拍卖房屋。
按照(2022)内民再32号民事判决执行,标的额也只有30万元,而孙卓章被查封的唯一住宅(150㎡),房产评估价为1199719.05元,明显远超30万元数倍,在并没有查明孙卓章有无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时,新城区人民法院以降幅20%以959775.24元进行第一次拍卖属于违法执行,拍卖该房屋更是非法。
5、清退房屋的执行行为黑恶野蛮违法。
2025年3月24日,在枉法歹徒康博韬和王道星的带领下,对孙卓章和其律师无任何通知,撬门入室劫走价值4千多万元财物,竟然交由当事人王道星“保管”。
2025年8月20日下午,当康博韬又要毁锁入室抢劫时,孙卓章和律师急赶到家,但歹徒依仗法警等人数众多阻止房主未能进入房屋一步。年逾七旬的孙卓章只能眼睁睁看着自己的财物被掠走,价值1亿1千多万元。黎东林派遣的康博韬团伙以法之名无法无天令人发指国内外罕见。
6、有执行争议时不上报共同上级法院裁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的规定,新城区人民法院(2016)内0102民初1935号民事判决与后来的内蒙古自治区高级法院(2022)内民再32号民事判决,是就同一事实作出不同裁判内容的法律文书。而且后来的内蒙古高级法院的(2022)内民再32号再审判决是显而易见是团伙互保践踏党纪国法的恶意枉法判决。孙卓章向新城区法院屡屡提出执行异议,但新城区人民法院在有执行争议时不上报共同上级法院裁定,严重侵害了孙卓章的程序权利。
2013年5月至2019年6月董秉惠、王广音等人权力鼎盛时,正是呼市中级法院、内蒙古高级法院历史上践踏党纪国法最腐败无耻时段,震惊全国的“左手倒右手”大案就泡制于此时。达林太、赵瑞辰、赵俊平等是董秉惠的心腹干将,这个时段没有这个团伙不敢干的。
本案,有众多法院法官主持正义(判决书可证)。但正不压邪。
该4402号判决书的审判长赵婧,曾连续四年获得“市级办案能手”称号,市级优秀党务工作者,是全市政法系统“十佳法制人物”,2018年被自治区法学会评为法律文化研究工作先进个人,2021年获全市审判业务带头人,她带领的团队连续五年获得院里先进集体。
赵婧任审判长的4402判决书,依照如山铁证依照国法庄严判决,击中了枉法团伙的要害。内蒙古法院的武丽英、刘红兵、阿荣等人胆大包天违法撤销了这一判决书。
本案,赵俊平玩弄了内蒙古党委巡视组,升任呼市赛罕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后,其副手搭档黎东林继任新城区法院书记、院长,在我案上继续团伙互保践踏党纪国法恶意枉法作恶。
达林太、赵瑞辰、黎东林、康博韬、秦庆、王道星等人实施了在民事审判中利用法院审判权实现抢掠转移财产的违法犯罪行为。他们的
这个30万元的官司,黎东林指使康博韬等人在违法掠走我4 千余万元的财物后,又于8月20日再次违法掠走1亿1千余万元财物后并抢走了我唯一的住房。
在中国,呼市中级法院(2017)内01民终876号终审判决依照国法是不可更改的,呼市中级法院达林太就敢枉法改判,天下奇闻!
在中国内蒙古首府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法院党组书纪院长(现任赛汗区法院书记院长)赵俊平可以把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巡视组玩弄于股掌之中,天下奇闻!
孙卓章决胜的第一份“民间借贷”案,无良建筑商王道星勾结新城区法院里的人违法涂改了文案号,讨要10年不给,天下奇闻!
给当事人送达案件判决书是法院的法律职责,我一个呼和浩特市民、中国公民持续强烈要求新城区法院:把经王道星签名盖了指纹印的民事起诉状,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法院据此给我发了传票,案由“民间借贷”一案的裁决书,送达我!
政治责任,经济责任,菜市场卖菜的也有个规矩吧。
在中国内蒙古首府呼市,有达林太、赵瑞辰、赵俊平、黎东林及该团伙的急先锋康博滔、王道星等人打着“人民法院”的旗号,公然长期干着黑社会痞子流氓不敢干的事情,天下奇闻!
最高法、最高检在全国人大会议上宣告:“法不能向不法让步。”
欺天欺民孰不可忍,呼和浩特市市民孙卓章实名指证控告此黑案
2025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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